船用降落傘信號燈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紅光降落傘信號的型式,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船舶,救生艇和救生筏遇險需救助時使用的紅光降落傘信號,它滿足于海事組織
通過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83年修正案的規定.
船用降落傘信號燈產品分類
3.1型式和尺寸
3.1.1船用紅光降落傘信號為火箭推進式拉發或擊發引燃的火焰型煙火信號.其主要構件包括:
a.火箭推進器;
b.紅光信號體.
c.降落傘及附件,
d.引燃具;
e.殼體兼導向管.
f.連接件.
g.安全蓋及頂端蓋.
6.3.1本產品出廠檢驗,若外觀,裝配質量有一項不合格,則應加倍復檢,復檢后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全批返修,重新報驗.
6.3.2本產品性能若有一項不合格,則應加倍復試,復試后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全部報廢.
6.4本產品的光強測試每隔生產5批做一次,應符合4.2的要求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產品的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應符合GB 3107. 1第7章的規定.GB_3107.2一91
附加說明:
本船用紅光降落傘信號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提出.
本船用紅光降落傘信號標準由全國海洋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救生分技術委員會歸口.